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选项中,属于刑事责任在刑法理论体系中地位的学说是( )
下列选项中,属于刑事责任在刑法理论体系中地位的学说是( )
admin
2021-11-18
54
问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刑事责任在刑法理论体系中地位的学说是( )
选项
A、基础理论说
B、罪、责平行说
C、罪、责、刑平行说
D、责、刑平行说
答案
A,B,C
解析
对刑事责任在刑法理沦体系中的具体地位,认识并不一致。概括而言,其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观点:基础理论说,罪、责平行说,罪、责、刑平行说。基础理沦说认为刑事责任在价值功能上具有基础理论的意义,犯罪论、刑罚论和罪刑各论不过是刑事责任理论的具体化。罪、责平行说认为刑事责任是与犯罪相对应并具有直接联系的概念。罪、责、刑平行说认为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是各自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三个范畴,其中的刑事责任则是介于犯罪与刑罚之间的纽带。因此本题选A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B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因刘某欠赌债不还,钱某邀集朋友林某、涂某一起将刘某骗到一空房内捆绑起来吊在房梁上,用竹板抽打,逼其还钱。2天后,刘某被闻讯赶来的公安人员解救。经法医鉴定,刘某为轻微伤。对钱某等三人的行为应当()。
我国刑法分则条文多数采取()形式。
【案情】张三将一匹马租给李四使用,李四将该马卖给不知情的王五,王五后将该马为赵六设定了质权,赵六不慎将该马遗失,被田七捡到牵回家饲养,结果一个星期后因意外雷击马死亡,四七将死马卖给屠宰场获得5000元。【问题】该马的所有权人是谁?
甲、乙双方于4月2日约定:甲向乙以8万元的价格购买房屋3间,分两次将房款付清,付清价款后房屋即归甲所有,乙迁出该房屋;乙若想继续利用此房经商,则应该于甲最后一次付清房款之前与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为每月2000元。合同签订后,甲即付清了全部房款,双方于5
甲公司委派业务员张某去乙公司采购大蒜,张某持盖章空白合同书以及采购大蒜授权委托书前往。甲、乙公司于2010年3月1日签订大蒜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大蒜总价款为100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付50万元货款,货到甲公
2月5日,甲与乙订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购买甲的房屋一套(以下称0l号房),价格80万元。并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先付20万元,交付房屋后付30万元,办理过户登记后付30万元。2月8日,丙得知甲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愿意购买。甲告其已与乙签订合同的事实
甲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去上班,行驶途中,意外撞上一根竖在路中间的电线杆,导致甲重伤住院。原来,竖在马路中间酿成这场悲剧的电线杆属于该市电信局所有,多年之前就安装在此。安装这根电线杆时,电线杆并不在路中央。2007年11月,该市在拓宽这条马路时,因为有争议,所
甲、乙、丙、丁、戊系同胞兄妹。他们的父亲于1991年去世后,丙即另外成家单独生活,母亲杨某与甲、乙、丁、戊一起生活。1998年,丙以700元价格买下村里的平房三间、马房一问。2000年,丙出面为此房产申请了宅基地使用权证,填明户主是丁,并办理了登记,家庭成
不作为犯罪中,行为人的义务来源有()
《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
随机试题
A、 B、 C、 D、 B注意在图中两翼的衔接。
使用频率为5MHz探头,在某一材料中的波速为1500m/s,其波长为
设真空中点电荷+q1和点电荷+q2相距2a,且q2=2q1,以+q1为中心、a为半径形成封闭球面,则通过该球面的电通量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对于异地搬迁建设项目,在工程分析时,需说明()。
一般而言,______有杠杆效应,______通常没有杠杆效应。()
斐波那契数列Fn定义如下:Fn=0,F1=1,Fn=Fn-1+Fn-2,n=2,3,…请就此斐波那契数列回答下列问题:如果用大O表示法,试给出递归计算Fn时,递归函数的时间复杂度为多少?
哈丁争论说,人们使用共同拥有的(即对任何使用者开放的)牧场比使用私人牧场更不注意。每个放牧者都有过度使用公地的)中动,因为从中获得的利益将归于个人,而由于过度使用土地而引起的土地质量下降的成本由所有使用者分摊。但一项研究比较了2.17亿英亩的公用牧场和4.
设a、b都是自然数,为求a除以b的余数,某人编写了以下函数:Functionfun(sAsInteger,bAsInteger)Whilea>ba=a—bWendfun=aEndFunoti
计算机网络的目标是实现()。
Itwas______wehadhope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