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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为抢劫乙,在乙的茶水中投放2小时后起作用的麻醉药,随后离开乙家。2小时后甲回来,见乙不在(乙喝下该茶水后因事外出),便偷走乙2万元现金。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甲为抢劫乙,在乙的茶水中投放2小时后起作用的麻醉药,随后离开乙家。2小时后甲回来,见乙不在(乙喝下该茶水后因事外出),便偷走乙2万元现金。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
2018-06-22
21
问题
甲为抢劫乙,在乙的茶水中投放2小时后起作用的麻醉药,随后离开乙家。2小时后甲回来,见乙不在(乙喝下该茶水后因事外出),便偷走乙2万元现金。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对甲应按想象竞合犯处,
B、对甲应按抢劫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
C、甲构成抢劫罪预备,盗窃罪既遂
D、甲构成抢劫罪中止,盗窃罪既遂
E、甲构成抢劫罪未遂,盗窃罪既遂
答案
B,E
解析
选项A为实质的一罪,而本题甲在全过程中基于两个不同的故意,实施了两个犯罪行为,应数罪并罚:
(1)基于使用麻醉手段抢劫的故意,实施了抢劫行为(麻醉药已投入,行为进入实施阶段),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乙因事外出)未实施成功,构成抢劫罪未遂;
(2)基于乘机盗窃的故意,实施成功盗窃2万元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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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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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税务师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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