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市人民政府为了繁荣商业市场,计划在该市的某繁华地区建设一条步行商业街,为此市政府于2007年8月10日颁布了《关于拆迁某地区房屋有关问题的规定》。并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合同由该房地产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并于当日发布了拆迁公告。房地产公司分别与该地区居民就拆

admin2015-11-05  50

问题 平安市人民政府为了繁荣商业市场,计划在该市的某繁华地区建设一条步行商业街,为此市政府于2007年8月10日颁布了《关于拆迁某地区房屋有关问题的规定》。并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合同由该房地产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并于当日发布了拆迁公告。房地产公司分别与该地区居民就拆迁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其中14户居民因为在此地区有店铺,认为市政府的决定直接影响了他们的利益,为了弥补损失,从而在与房地产公司的谈判中对补偿费等事项产生了较大的分歧。房地产公司与这14户居民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裁决。平安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关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的规定,裁决房地产公司一次性补偿拆迁费的数额,房地产公司对此有异议,14户居民也认为补偿还是不合理。于是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4户居民能对市政府的《拆迁决定》提起诉讼吗?为什么?

选项

答案可以提起诉讼。该行政行为影响了居民的合法权益,因该决定针对特定人群,不符合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所以居民可以对该行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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