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旅游地的纪念品商店出售秦始皇兵马俑的复制品,价签标名为“秦始皇兵马俑”,2000元一个。甲购买了一个,次日,甲以其购买的“秦始皇兵马俑”为复制品而非真品属于欺诈为由,要求该商店退货并赔偿。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2023-02-22  64

问题 某旅游地的纪念品商店出售秦始皇兵马俑的复制品,价签标名为“秦始皇兵马俑”,2000元一个。甲购买了一个,次日,甲以其购买的“秦始皇兵马俑”为复制品而非真品属于欺诈为由,要求该商店退货并赔偿。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商店的行为不构成欺诈
B、甲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
C、商店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商店和甲之间的买卖合同构成虚假行为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148条的规定,既然本题表述的是“纪念品商店”,就意味着商店并不存在欺诈行为,况且基于一般的交易观念,相对方甲应当认识到“兵马俑”在“纪念品商店”售卖的只能是复制品,而不可能是真品,商家对此也并无告知义务。总之,商店的行为不构成欺诈,A项表述正确,选A项。根据《民法典》第147条的规定,甲的行为不构成重大误解,因为甲对标的物不存在性质、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的错误认识,B项表述错误。《民法典》第500条(缔约过失责任)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据此,商店并不存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项表述错误。根据《民法典》第146条第1款的规定,虚假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行为人与相对人共同实施了虚假的民事法律行为,也称为通谋虚伪表示。从本题表述的情形分析,商店和甲并不存在双方通谋,因而不能认定为通谋虚伪表示,D项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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