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运输企业位于市区,实行“营改增”后,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 (1)为某企业运输一批原材料,取得不含税货运收入80万元、装卸收入5万元、仓储保管费3万元,上述收入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各项收入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予以分别

admin2020-12-18  32

问题 某运输企业位于市区,实行“营改增”后,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
(1)为某企业运输一批原材料,取得不含税货运收入80万元、装卸收入5万元、仓储保管费3万元,上述收入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各项收入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予以分别核算。
(2)与甲运输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共同承接一项联运业务,收取全程货运收入135万元(不含税),并全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将部分货运业务交给甲运输企业,支付给甲运输企业不含税运费45万元,并取得了甲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将部分自有车辆对外出租,取得含税租金收入29.25万元。
(4)出售2006年购进的机器设备一批,取得销售收入2300万元。
已知:交通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现代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关于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营改增后,该运输企业将自有车辆对外出租,应缴纳增值税
B、运输企业10月份应缴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为6.28万元
C、运输企业提供货物运输、装卸、仓储保管劳务,分别核算的,应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D、该运输企业与甲运输企业共同承接联运业务,向甲运输企业支付的运费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

答案A,C

解析 将自有车辆出租,属于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销项税额=29.25÷(1+17%)×17%=4.25万元;该企业10月份应纳增值税=4.25+9.28+9.9+44.66=68.09万元;10月份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68.09×(7%+3%)=6.81万元。向甲运输企业支付的运费,取得了专用发票,因此可以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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