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某村承包户胡某于2004年承包了本村三亩水面,投资10余万元养鱼,头几年仅能收回投资,后来积累了经验,渐渐的发了大财,同村村民陈某眼红胡某的鱼塘,于是找到在县政府工作的姐夫借口该鱼塘影响邻地灌溉设法收回了鱼塘的承包权,然后将承包权转包给陈某,胡某不服,

admin2009-03-10  33

问题 某县某村承包户胡某于2004年承包了本村三亩水面,投资10余万元养鱼,头几年仅能收回投资,后来积累了经验,渐渐的发了大财,同村村民陈某眼红胡某的鱼塘,于是找到在县政府工作的姐夫借口该鱼塘影响邻地灌溉设法收回了鱼塘的承包权,然后将承包权转包给陈某,胡某不服,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选项 A、若胡某对市政府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若胡某对市政府的复议决定不服,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胡某对该具体行政行为,可以选择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若胡某对市政府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应当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A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题中,胡某只能先提起行政复议,然后才能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是必经程序,故A项正确,当选,C项错误。《行政复议法》第30条2款规定: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此款规定的复议终局需满足两个条件:(1)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复议的法律依据是“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2)行政复议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因此,B项不正确。而若经复议后对此决定不服,此时经复议改变的案件,既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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