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6年)甲将其位于某住宅楼顶层的一套住房出租给乙,租期2年,月租金9000元,但未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书面租赁合同签订当日,乙向甲支付了1年的租金。 租期第2个月,房屋天花板严重漏雨。乙通知甲维修,甲以合同未约定维修条款为由拒绝。乙只好自己找人维修,花
(2016年)甲将其位于某住宅楼顶层的一套住房出租给乙,租期2年,月租金9000元,但未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书面租赁合同签订当日,乙向甲支付了1年的租金。 租期第2个月,房屋天花板严重漏雨。乙通知甲维修,甲以合同未约定维修条款为由拒绝。乙只好自己找人维修,花
admin
2019-05-22
19
问题
(2016年)甲将其位于某住宅楼顶层的一套住房出租给乙,租期2年,月租金9000元,但未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书面租赁合同签订当日,乙向甲支付了1年的租金。
租期第2个月,房屋天花板严重漏雨。乙通知甲维修,甲以合同未约定维修条款为由拒绝。乙只好自己找人维修,花去维修费8000元,维修期间房屋无法居住,乙全家住酒店10天,住宿费用3000元。租期第5个月,乙全家出国半年。行前,乙经甲同意将房屋转租给丙,租期半年,丙租住期间,因使用不当,将甲的洗衣机损坏。乙回国后,甲要求乙赔偿洗衣机损坏的损失,乙提出洗衣机系由丙损坏,甲应向丙索赔。
租期第13个月,甲要求乙支付第二年租金,乙拒绝。同时,乙要求甲支付天花板维修费8000元,并减免维修期间相当于酒店住宿费用的租金3000元,甲拒绝。租期第14个月,乙在未告知甲的情况下,在客厅造了一个壁炉。甲知悉后,要求乙拆除。
租期第16个月,甲在未通知乙的情况下,将房屋出卖给自己的姐姐丁并于3天后办理房屋转让登记。乙以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丁则通知乙1个月内搬出。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租期第13个月时,乙是否有权拒绝甲关于支付第二年租金的要求?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乙有权拒绝甲关于支付第二年租金的要求。根据规定,对租金的支付期限未确定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x6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甲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拟减资4万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2014年1月,自然人甲和乙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双方约定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2万元,对盈余分配无特别约定。截至2014年底,甲实际缴付出资1万元,乙足额缴付出资,公司拟分配盈余9万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可以分得的盈余是()。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被选任为公司监事的是()。
王某和李某拟投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协议就股东出资事项拟定了下列内容,其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根据《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有关预付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6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B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C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6月12日,D公司请求付款银行付款时,银行以A公司账户内只有5000元为由拒绝付款。D公司遂要求C公司付款,C公司于6月15日向D公司
甲、乙、丙分别出资4万元、3万元和1万元,购买了一辆货车用于长途运输。现三人同意分割该货车。下列关于分割方式的约定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2009年4月,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不能按时偿还,向乙公司请求延期至2010年4月1日还款,并愿意以本公司所有的3台大型设备进行抵押和1辆轿车进行质押,为其履行还款义务提供担保。乙公司同意了甲公司的请求,并与甲公司订立了书面抵押和质押合同。甲公司
2009年4月,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不能按时偿还,向乙公司请求延期至2010年4月1日还款,并愿意以本公司所有的3台大型设备进行抵押和1辆轿车进行质押,为其履行还款义务提供担保。乙公司同意了甲公司的请求,并与甲公司订立了书面抵押和质押合同。甲公司
甲、乙外出游玩,向丙借相机一部,用毕甲将相机带回家。丁到甲家见此相机,执意要以3000元买下,甲见此价高于市价,便隐瞒实情表示同意并将相机交付与丁。不久,丁因手头拮据又向乙以2000元兜售该相机。乙见此相机眼熟,便向丁询问,丁如实相告,乙遂将之买下。根据物
随机试题
使用利尿剂治疗心力衰竭,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2003年第50题)关于阵发性夜间呼吸困难发生的可能机制,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
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患儿突然出现呼吸用难、憋气。首先应考虑
体液pH对药物跨膜转运影响,正确的描述是
A.乳化剂B.助悬剂C.防腐剂D.抗氧剂E.矫味剂制备醋酸可的松滴眼液时,加入的亚硫酸氢钠是作为()。
(2004年)中国山东某公司于2003年6月14日收到甲国某公司来电称:“×××设备3560台,每台270美元CIF青岛,7月甲国×××港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2003年6月22日前复到有效。”中国山东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复电:“若单价为24
小麦和玉米均可用作食品加工及饲料,不能进行跨品种套利。()
从符号化到数字化,信息在人类进化和文明发展中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如果说符号化产生了知识的“宝库”,那么作为数字化的产物,大数据将成为人类的“超级矿藏”,其资源性、基础性与战略性的价值已经______。为应对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国际竞争正在悄然展开。
某程序设计语言规定在源程序中的数据都必须具有类型,然而,______并不是做出此规定的理由。
Whichofthefollowingstatementsistru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