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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请
admin
2015-08-21
32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请根据本条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本条第3款规定的是何种继承制度?该制度的含义和主体特征是什么?
选项
答案
本条第3款规定的是遗赠。遗赠是指自然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于其死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遗赠的主体特征是作为受遗赠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家和集体,如果是自然人,该自然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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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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