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为A市A区人,因受到本市居民乙的殴打和侮辱,而以侵权为由向乙住所地A市B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20万元,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乙所在的街道被划归A市C区。在庭审过程中,甲向法院提出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判令乙赔偿损失60万。而
甲为A市A区人,因受到本市居民乙的殴打和侮辱,而以侵权为由向乙住所地A市B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20万元,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乙所在的街道被划归A市C区。在庭审过程中,甲向法院提出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判令乙赔偿损失60万。而
admin
2009-05-12
20
问题
甲为A市A区人,因受到本市居民乙的殴打和侮辱,而以侵权为由向乙住所地A市B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20万元,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乙所在的街道被划归A市C区。在庭审过程中,甲向法院提出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判令乙赔偿损失60万。而根据A市所属的A省的高级法院的规定,A省的基层法院只能受理标的额在45万元以下的案件。此时甲诉乙侵权一案应当如何处理?( )
选项
A、B区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C区法院审理
B、由B区法院继续审理
C、B区法院应当将案件报送A市中级法院,由中级法院审理
D、B区法院应当和C区法院协商,协商不成的,报送A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管辖恒定。所谓管辖恒定是指确定案件的管辖权,以起诉时为标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因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影响其管辖权。管辖恒定包括级别管辖恒定和地域管辖恒定。即案件受理后诉讼标的额的变化,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变化以及法院辖区的变化都不会导致法院管辖权的变化。所以本案应由B区法院继续审理,B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t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事项中,应适用裁定的是什么?
门头沟县公安局在对刘某的抢劫案侦查终结时发现刘某另有杀人的嫌疑,但此时对刘某侦查羁押期限已届满。鉴于需对该杀人案进行侦查,公安局决定对刘某继续羁押,并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此时公安局应如何履行法律手续?
王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自1986年1月1日被羁押,判决自1986年7月1日生效,王某的政治权利应当在
犯罪嫌疑人甲于1994年因琐事将邻居捅成轻伤后逃跑,2000年春节他以为没事,回家过年,被害人发现后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并将其拘留,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对此案应当如何处理?
下列有关人民检察院的拘留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若市税务局的复议机关维持了补缴税款的金额,但撤销了对甲公司的2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则甲公司可以向以下哪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公司向对本案有管辖的A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该地突发洪水,法院无法开展正常的审判工作。此时A法院应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单位犯罪案件的管辖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某甲系我国某核基地一名高级工程师,在出国进修期间接受境外间谍机构任务。回国后多次从计算机中窃取国家核技术秘密送交国外。后被公安机关逮捕。甲的行为构成( )。
甲因涉嫌贩毒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其核心要求是作为定案根据的事实必须是客观事实。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简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中作了重大改变,其第63条规定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劳动仲裁的说法正确的是
健康工人效应
有关人工流产近期并发症的正确描述是
单发、圆形或椭圆形、稍高出皮面、无痛的肉红色糜烂面或潜在性溃疡,可见于:2岁以上,以间质性角膜炎、马鞍鼻、神经性耳聋等特征常见,可见于:
下列抗生素中对肾脏毒性最低者是( )。
女,25岁,妊娠39周,规律性腹痛4小时入院。阴道检查:宫口开大6cm,S=0,羊膜囊张力大,胎头矢状缝与骨盆横径相一致,小囟在9点。宫缩30~40秒/2~3分。此时最佳的处理措施是()
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核心负债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一个班级里几十个学生集合在一起,有了班级组织,就标志着班集体的形成。()
就一个群体而言,发生某种风险的几率会随着规模的扩大而趋向一个常数。层次越高,范围越大,人数越多,这个客观存在的__就越__、越稳定。填入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