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持西瓜刀冲人某银行储蓄所,将刀架在储蓄所保安乙的脖子上,喝令储蓄所职员丙交出现金1万元。见丙故意拖延时间,甲便在乙的脖子上划了一刀。刚取出5万元现金的储户丁看见乙血流不止,于心不忍,就拿出1万元扔给甲,甲得款后迅速逃离。对甲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甲持西瓜刀冲人某银行储蓄所,将刀架在储蓄所保安乙的脖子上,喝令储蓄所职员丙交出现金1万元。见丙故意拖延时间,甲便在乙的脖子上划了一刀。刚取出5万元现金的储户丁看见乙血流不止,于心不忍,就拿出1万元扔给甲,甲得款后迅速逃离。对甲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admin
2014-02-27
32
问题
甲持西瓜刀冲人某银行储蓄所,将刀架在储蓄所保安乙的脖子上,喝令储蓄所职员丙交出现金1万元。见丙故意拖延时间,甲便在乙的脖子上划了一刀。刚取出5万元现金的储户丁看见乙血流不止,于心不忍,就拿出1万元扔给甲,甲得款后迅速逃离。对甲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抢劫罪(未遂)
B、抢劫罪(既遂)
C、绑架罪
D、敲诈勒索罪
答案
B
解析
绑架罪是侵害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其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第一,主观方面不尽相同。抢劫罪中,行为人一般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实施抢劫行为,绑架罪中,行为人既可能为勒索他人财物而实施绑架行为,也可能出于其他非经济目的实施绑架行为。第二,行为手段不尽相同。抢劫罪表现为行为人劫取财物一般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具有“当场性”;绑架罪表现为行为人以杀害、伤害等方式向被绑架人的亲属或其他人或单位发出威胁,索取赎金或提出其他非法要求,劫取财物一般不具有“当场性”。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关键区别在于:第一,抢劫罪只能是当场以暴力侵害相威胁,而且,如果不满足行为人的要求,威胁内容便当场实现;敲诈勒索罪的威胁方法基本上没有限制,如果不满足行为人的要求,暴力威胁的内容只能在将来的某个时间实现。第二,抢劫罪中的暴力达到了足以抑制他人反抗的程度;敲诈勒索罪的暴力则只能是没有达到足以抑制他人反抗的轻微暴力。在本案中,甲实施的暴力已经达到足以抑制他人反抗的程度,且具有“当场性”,故构成抢劫罪,而非敲诈勒索罪或绑架罪。因此CD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规定,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据此,刑法第 263条规定的八种处罚情节中除“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这一结果加重情节之外,其余七种处罚情节同样存在既遂、未遂问题,其中属抢劫未遂的,应当根据刑法关于加重情节的法定刑规定,结合未遂犯的处理原则量刑。本案中,甲在乙的脖子上割了一刀,致其流血不止,由此可推断已造成他人轻伤,抢劫罪已经既遂。所以B正确,A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rz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上诉权的问题,以厂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2000年1月甲公司的高级工程师乙研制出一种节油装置,完成了该公司的技术攻坚课题,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000年2月甲公司将该装置样品提供给我国政府承认的某国际技术展览会展出。同年3月,乙未经单位同意,在向某国外杂志的投稿论文中透露了该装置的核心技术,该杂
被告人孙某,因强奸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在上诉期间内,被告人孙某没有提起上诉,但该市的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量刑不当,依法提起抗诉。该案中下列该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程序和做法哪些是不合法的?()
赵律师因酒后驾车,撞死一妇女,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这种情况下()。
王某向某保险公司进行了家庭财产保险。王某一家出国探亲,留下其母亲为其看家,王某的母亲某日外出忘记锁门,王某家遭窃。下列处理正确的是:()
依照《法官法》,法官不得有下列哪些行为?()
秦朝时期,有赵某和钱某是邻居,但双方关系很差,互相仇视。有一日赵某到县令处告发钱某,称钱某与自家的同母异父的妹妹孙某通奸(秦律规定,同母异父兄妹通奸,处弃市),要求县令对钱某定罪。经县令调查,赵某告发之事纯属捏造,是赵某为泄私愤而编造的。根据案情,本案如何
某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7年,陈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原审法院经审理退回县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县人民检察院经补充侦查认定陈某构成犯罪证据不足,遂作出不起诉决定。陈某提起国家赔偿请求
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李某同住某市一小区。王某因吸毒、赌博导致手头十分拮据。李某承包工程、开公司,正值春风得意之时。对此,乇某嫉妒不已,’总觉得自己能力不比李某差,不该受穷,便想从李某身上弄点钱花。一天王某见李某之子(5岁)自幼儿园回来后独自在院内玩耍,便心生
随机试题
霍乱的古典生物型和EL-Tor生物型细菌的鉴别是通过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的治疗目的是
先天愚型患儿临床特点应除外
法律关系的变更包含( )。
根据《担保法》,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留置权的是()。
陈列、演出、展览会、示范表演等市场营销活动称为()。
根据《社会保险法》,下列情形中,属于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当具备条件的是()
以下是某市110接警服务中心的一段接警通话记录:针对报警人所称的“投诉”,接警人员下列做法不恰当的是()。(多选)
下列哪一种元素不属于化学肥料中的大量元素?
Theproblemwithtoday’shousingcrisis,politically,isthatitisjustnotallthatvisible.AttheendoftheSecondWorldW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