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周某和冯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二审法院受理该案后,周某因心脏病发死亡。请问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dmin2008-12-16  13

问题 对周某和冯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二审法院受理该案后,周某因心脏病发死亡。请问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选项

答案应当终止审理。

解析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8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如果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布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当做出判决或者裁定。”因此在本案中应继续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在审查清楚后宣布对周某终止审理。同时对冯某依法做出相应的裁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rX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