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A公司销售人员,人职两年销售业绩突出,由于收入低,甲向A公司提出辞职,三天后A公司尚未答复,甲又受聘到B公司,A公司由于甲的突然离职,损失较大,对于A公司的损失,主要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

admin2017-11-21  40

问题 甲是A公司销售人员,人职两年销售业绩突出,由于收入低,甲向A公司提出辞职,三天后A公司尚未答复,甲又受聘到B公司,A公司由于甲的突然离职,损失较大,对于A公司的损失,主要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

选项 A、甲
B、A公司自行承担
C、B公司
D、甲和B公司连带承担

答案D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本题中甲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本题答案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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