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自首中的“如实供述”,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9年卷二53题,多选)
关于自首中的“如实供述”,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9年卷二53题,多选)
admin
2017-11-24
27
问题
关于自首中的“如实供述”,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9年卷二53题,多选)
选项
A、甲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杀人行为,但拒绝说明凶器藏匿地点的,不成立自首
B、乙犯有故意伤害罪、抢夺罪,自动投案后,仅如实供述抢夺行为,对伤害行为一直主张自己是正当防卫的,仍然可以成立自首
C、丙虽未自动投案,但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贪污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丙交代贪污罪行的,应当成立自首
D、丁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但在二审判决前又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查自首的认定。
A选项,成立一般自首,一要自动投案,二要如实供述。“如实供述”的应该是犯罪人自己的“罪行”,主要是犯罪的客观事实,包括行为、对象、结果。犯罪以后藏匿凶器的地点这一信息本身不是故意杀人罪的“罪行”,拒绝说明的,不阻却自首的成立。
B选项,乙对抢夺罪的罪行如实供述的,自然对抢夺罪成立自首。如果对故意伤害罪的行为、对象、结果等都如实供述,只是对自己的行为性质进行辩解的,不影响自首的成立,即违法性不是自首的内容。
C选项,根据《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规定,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犯罪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犯罪分子交代同种罪行的,也成立自首。
D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所以如实供述的截止时间是“一审判决前”,在二审判决前如实供述的,不得视为自首。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p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减刑的执行问题,下列哪一选项不正确?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
2009年10月11日晚,丁某酒后在某饮食店酗酒闹事,砸碎店里玻璃数块。后经人劝说,丁某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赔偿,此时恰巧碰上某区公安局任某、赵某执勤到店里,任某对丁某又推又打,欲将丁某带回派出所处理,在扭推过程中,致丁某跌倒,头撞在水泥地上,造成颅内出血死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时可就()进行调解。
权责一致是行政法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权责一致的要求?()(司考2013.2.77)
下列何项属于行政应急权力应具备的条件()。
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司考2010.2.39)
某甲一日在其所居住的住宅小区内遇见几个人,向他推销影碟机,他问多少钱一台,其中一人说:“给你便宜点,三百吧!但是没有发票和保修卡。”甲一想,肯定不是正经来路的货,但是三百块一台确实很便宜,不要白不要,于是花钱买了一台。不久,甲听说公安机关破获一起本市某家电
某甲是A县人,但是常年在B县打工。一年春节从B县回A县过年,途经C县。在长途汽车上与某乙攀谈,某乙问他是否想顺路赚点钱,甲就问乙有什么路子。乙说在C县他有一批冒牌酒,可以低价给甲,甲拿回A县就可以转手赚一笔。甲同意了,于是到了c县后,甲和乙就下了车,乙将一
2012年9月,某计划生育委员会以李某、周某二人于2010年7月违法超生第二胎,作出要求其缴纳社会抚养费12万元,逾期不缴纳每月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的决定。二人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司考2013.2.81)
随机试题
Whichofthefollowingismosteffectiveforateacherwhenstudentsdonotunderstandhowtodoanactivitythathe/shehasdes
有18名专家参与某地区学生升学率达到95%的德尔菲预测,调查的第二轮的结果为:5,5,5,6,6,6,6,6,7,7,7,8,8,8,9,9,9,9。求它们的中位数和上、下四分位数。
枸橼酸铋钾为
以下关箱状固位形的说法哪个不确切
拟建年产电子元件144万件的电子元件厂。该厂年生产300d,每天工作1班,每班8h。各车间的厂房高12m,废气处理装置的排气筒均设置在厂房外侧,配套建设车间废水预处理设施和全厂污水处理站。喷涂和烘干车间的单件产品二甲苯产生量为5g,产生的含二甲苯
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这种分类是根据( )划分的。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该法定期限为()。
化学教学语言是实现教学目的的重要工具,下列关于它的基本特点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软件在长期运行和使用中没有磨损、老化、用旧等问题。任何机械、电子设备在运行和使用中,其失效率大都遵循U型曲线(即所谓“浴缸曲线”)。那是因为刚一投入使用时各部件尚未灵活运转,常常容易出问题。经一段运行,便可以稳定下来。而当设备已经历相当时期的运转,便会出现
•Lookatthetablebelow.•Someinformationismissing.•Youwillhearawomantalkingaboutshareprices.•Forea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