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建筑功能用房布设的位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是:[2008年第24题]

admin2013-05-27  21

问题 下列建筑功能用房布设的位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是:[2008年第24题]

选项 A、单身宿舍居室设于建筑物的地下室内
B、托儿所、幼儿园设在高层建筑物内的首层或二、三层并有单独出入口
C、300人的歌舞厅和KTV包房设在22层大厦的地下二层
D、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可设在地下一、二层或首层

答案B

解析 JGJ 36—1987《宿舍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第3.2.5条居室不应布置在地下室。不宜布置在半地下室。第4.1.6条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当必须设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应设置单独出入口。第4.1.5A条  高层建筑内的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宜靠外墙设置,不应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和尽端,……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1.4条要求:“消防控制室宜设在高层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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