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张某欲寻找一处瑜珈授课的场所,遂与甲公司于2005年4月12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根据该合同,甲公司将其沿街二层楼房出租给张某,租赁期限为10年,自甲公司交付楼房的次日开始计算。每年租金为10万元,张某于甲公司交付楼房的次日付清第一年的房租,以后每一
案情:张某欲寻找一处瑜珈授课的场所,遂与甲公司于2005年4月12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根据该合同,甲公司将其沿街二层楼房出租给张某,租赁期限为10年,自甲公司交付楼房的次日开始计算。每年租金为10万元,张某于甲公司交付楼房的次日付清第一年的房租,以后每一
admin
2009-05-20
29
问题
案情:张某欲寻找一处瑜珈授课的场所,遂与甲公司于2005年4月12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根据该合同,甲公司将其沿街二层楼房出租给张某,租赁期限为10年,自甲公司交付楼房的次日开始计算。每年租金为10万元,张某于甲公司交付楼房的次日付清第一年的房租,以后每一年的同一日付清该年度房租,若遇节假日则付款日期为节假日后的第一日。 2005年5月12日甲公司交付楼房给张某,5月 13日张某付清第一年度的租金。2006年6月5日,甲公司通知张某称:因资金紧张欲出卖楼房,如果张某有购买意向,则在2006年7月5日前一次性付清房款250万元,并可以扣除张某交付的2006年度的租金10万元。张某对甲公司的通知提出异议,要求该公司履行合同。 2006年7月8日,甲公司以250万元的价款将楼房卖给乙公司,根据双方的约定乙公司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250万元。在乙公司办理房屋过尸登记的时候,发现已登记有两个抵押权。其一,2004年6月6日,甲公司将该楼房抵押给丙公司,为丁公司所欠丙公司贷款200万元提供担保;其二,2005年12月6日就自己欠戊公司的货款150万元又设定了抵押。经评估,该楼房的实际价值为300万元。
问题:
如果戊公司因为甲公司不履行义务,于 2006年2月6日依法行使抵押权,经法院将该楼房拍卖,庚公司买得。该事实对张某的租赁权是否有影响?
选项
答案
对张某的租赁权没有影响。《担保法》第48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关于这种情形,《担保法解释》第65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承有效。根据这两个规定,庚公司仍然受张某与甲公司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约束。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h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抗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民事部分正确,但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2009年单项选择第25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申请审的法律期间是()。
由最高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再审案件,适用的审理程序是( )。
以下关于居民是否享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表述,正确的是( )。如果只有两户居民提起行政诉讼,其他相关人均未起诉,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后,下述做法正确的是( )。
关于甲乙公司的合并是否需要经过审批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对丙公司与丁纺织厂之间的购货合同,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甲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和乙商贸股份有限公司是关联企业,为增强市场竞争力,两公司于2005年3月合并,改名为丙公司,同时经新公司董事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在其营业范围中增加“制售成衣”一项,但尚未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董事长刘某未经授权与丁纺织厂签订一
在行政诉讼中,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则()。
此种情况下,可以提出执行商场的到期债务的是()法院如果执行商场对建材商场的到期债务,应当通知商场向()履行
公司员工甲在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认定了伤残等级。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违反操作规程发生的事故由其本人承担责任。公司考虑到甲是为工作而负伤,报销了其全部医疗费。甲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得到了治疗和疗养,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
以下活动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
随机试题
简述药芯焊丝气体保护焊的工艺特点。
A、单纯远视散光B、单纯近视散光C、复性远视散光D、复性近视散光E、混合散光下列验光检影结果,分别属哪一种类型散光两个互相垂直的经线屈光状态不相同,即一个经线为近视,另一个经线为远视
慢性支气管炎的X线表现包括
A.K-B.Na+C.Ca2+D.Cl-E.Mg+可产生抑制性突触后电位的离子基础是
男性,28岁,吸烟患者,因低热、咳嗽2个月,痰中带血1周来院门诊。查体:T37.5℃,双侧颈后可触及多个可活动的淋巴结,右上肺可闻及支气管肺泡音。胸片示右上肺云雾状阴影。最可能的诊断是
2005年1月,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依法取得某市某区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投资6000万元开发商品住宅。甲公司委托乙房地产估价机构(以下简称乙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了评估。被拆迁入李某就其房屋的性质与甲公司未能协商一致。该项目于20
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施工中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可以作出的处理决定是()
相对股票投资而言,企业进行债券投资的优点是()。
下列关于甲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增发股份、合并的说法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2014年)
某著名学者高考数学成绩非常低,但国文、英文成绩非常突出,英文更是获得满分,于是被著名高校破格录取。如果用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