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2010~2014年期间连续亏损,亏损额达4亿元。2015年5月,深交所对甲公司作出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截至2015年底,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220.9%。根据有关规定,如果2016年甲公司不能扭亏为盈、恢复

admin2018-06-22  43

问题 甲公司是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2010~2014年期间连续亏损,亏损额达4亿元。2015年5月,深交所对甲公司作出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截至2015年底,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220.9%。根据有关规定,如果2016年甲公司不能扭亏为盈、恢复持续经营能力,那么,甲公司将面临退市危机。此时,因大量到期债务无法偿还,甲公司的主要经营资产、持有的控股及参股企业的股权已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其下属核心企业也已面临停产,甲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016年4月28日,人民法院收到甲公司债权人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6月14日,人民法院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裁定受理了该申请。
人民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债务人的重整计划。讨论时,债权人会议将债权人分成四个组别:担保债权组、劳动债权组、税收债权组、普通债权组。以下关于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和通过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时,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B、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2以上时,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C、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D、1/2以上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E、2/3以上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答案A,C

解析 (1)选项AB: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2)选项CDE: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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