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为设立蓝天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租乙公司的房屋作为蓝天公司筹备处的办公场所,约定租金2万元,蓝天公司成立后,乙公司对到期未支付的租金( )(2019年一专一第23题)
甲为设立蓝天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租乙公司的房屋作为蓝天公司筹备处的办公场所,约定租金2万元,蓝天公司成立后,乙公司对到期未支付的租金( )(2019年一专一第23题)
admin
2019-05-29
20
问题
甲为设立蓝天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租乙公司的房屋作为蓝天公司筹备处的办公场所,约定租金2万元,蓝天公司成立后,乙公司对到期未支付的租金( )(2019年一专一第23题)
选项
A、只能请求甲支付
B、只能请求蓝天公司支付
C、有权选择请求甲或蓝天公司支付
D、有权请求甲和蓝天公司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
C
解析
《民法总则》第75条第2款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据此,本题情形中,甲为设立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租赁合同,法人成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甲或公司承担,故C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d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于1998年1月犯盗窃罪(盗窃金额5000元),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逃亡外地,又于2004年4月犯抢劫罪。关于甲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甲在自家宅基地上建造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丙受丁胁迫将房屋出卖给丁,并完成了移转登记。丁随即将房屋出卖并移转登记于戊。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甲与乙之
我国《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
甲乙丙三家公司分别出资51万元、30万元、19万元建造写字楼,约定建成后按投资比例使用,但对写字楼的管理和所有权归属未作约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于2010年找邻居代其书写了遗嘱并依法进行了公证,内容是将房屋交由大儿子乙继承。后甲又分别于2012年、2013年亲自书写了两份遗嘱,内容分别是将房屋交由二儿子丙、小女儿丁继承。后甲于2014年死亡,关于该房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在乙公司订购了1000公斤小黄鱼,双方约定在丙冷库交货,并共同委托丙冷库负责验货。现三方就从乙公司运输至丙冷库的运输费用发生争执,无法达成协议,根据合同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则应由()
某温泉旅游胜地村委会主任选举时,温泉度假村总经理姜某许诺给他投票的选民可以获赠温泉度假村门票10张,并为谋求镇政府支持送给镇长温泉度假村VIP钻石卡一张(价值10万元)。对于姜某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大国父亲病重,大国担心其继母分得父亲遗产,于是买了一盒阿胶,用毒药浸泡,意图杀害继母。大国将阿胶交给继母数日后,心生悔意,于是打电话告诉继母事情真相。继母告诉大国,她已经发现阿胶有异,早将其丢弃。大国的行为是()
随机试题
患者,男,66岁。自退休后,几乎不与朋友联系,对各种社会活动也不感兴趣,对外界任何事物均不关心。患者采用的退休适应方式是
注射剂需要控制一定的酸碱度,pH范围是()。
区工商局以涉嫌虚假宣传为由扣押了王某财产,王某不服诉至法院。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王某涉嫌受贿犯罪需追究刑事责任。法院的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二第43题)
关于高温天气施工的说法,正确的有()。
在开工前,政府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下列关于贷款分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张某和王某是邻居,在一起行政案件的执行中,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误将案外人员王某的一间房屋当作被执行人张某的房屋强行拆毁。王某提出赔偿请求,该损失应由谁赔偿?()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B1】【B5】
Themysterioustigerhasbeenasymbolofpowerandstrengthforcenturies.Itspowerisa【56】tohunters,【57】havetriedtokil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