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受理被害人提起的下列哪一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015年卷二第30题)

admin2018-04-20  17

问题 法院可以受理被害人提起的下列哪一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015年卷二第30题)

选项 A、抢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夺走并变卖的手机
B、寻衅滋事案,要求被告人赔偿所造成的物质损失
C、虐待被监管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体罚虐待致身体损害所产生的医疗费
D、非法搜查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非法搜查所导致的物质损失

答案B

解析 A项:《最高法解释》第139条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A项中被夺走并变卖的手机属于被告人非法处置被害人财产,应当依法责令退赔,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故A项错误。
    B项:《刑事诉讼法》第99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项中的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故B项正确。
    C、D项:《最高法解释》第140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C项中虐待被监管人案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所产生的医疗费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故C项错误。D项中因非法搜查所导致的物质损失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造成了被害人物质损失,应当通过申请国家赔偿的方式获得赔偿。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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