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9岁的张某接受了其叔叔赠与的一台电脑,该赠与行为( )。
9岁的张某接受了其叔叔赠与的一台电脑,该赠与行为( )。
admin
2020-12-30
36
问题
9岁的张某接受了其叔叔赠与的一台电脑,该赠与行为( )。
选项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答案
A
解析
《民法总则》第145条第1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据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选A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dL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用伪造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向某商业银行借款30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后因经营不善,导致该笔款项无法归还。甲公司的行为()。
(2016年单选37)甲立有遗嘱,将其两幅字画留给好友乙。甲死后次日,乙表示接受遗赠。后乙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12年单选28)冯某将其所有的大卡车送至通达汽车修理厂修理。因冯某未依约定支付修理费,修理厂遂依法将该车留置,但未与冯某约定留置汽车后支付修理费的期间。根据物权法规定,修理厂在实现其留置权前应当给冯某支付修理费的期间为()。
(2013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是()。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发生下列情形,其中导致新颖性丧失的是()
(2009年单选35)下列行为中,可以构成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2013年真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是()。
甲为偿还赌债,找到乙商定绑架他人勒索赎金。二人将赵某骗出,用电棍将赵某打晕,带至一隐蔽处,用绳索将其捆住。甲在赵某身上搜出银行卡,逼赵某说出银行卡密码,吩咐乙取出卡中的4万元。甲随后给赵某的母亲发短信,索要人民币200万元,并要求是旧钞。乙感觉事情不妥,便
2001年3月,王某纠集张某、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吴某等一批社会闲杂人员,组成一个名为天龙会的组织,王某在当地称王称霸。王某为了使别人惧怕自己,让孙某和李某制造了10支枪,并且常常将枪携带在身上。王某等人与另一闭伙双龙帮因抢夺地盘而群殴,天龙会中
简述债权撤销权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随机试题
驾驶机动车在这个路口允许掉头。
下列疾病中,属于Ⅱ型超敏反应的是
治疗阳黄热重于湿的主方为治疗阳黄湿重于热的主方为
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注册会计师针对下列审计目标确定了抽样总体,其中总体设计恰当的有()。
有编号分别为1、2、3、4的四个盒子和四个小球,把小球全部放入盒子.问:共有多少种放法?
2016年7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四十届大会上,我国()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荣膺“世界自然遗产地”称号。
许多环保主义者都极力主张提倡消费者的环保意识。他们说,如果我们都能承担自己影响环境的道德责任,那么,那些直接或间接地危害环境的产品就会没有销路。但是,对消费者来说。全面正确评估一个产品对环境的影响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要他们自觉地只消费那些对环境产生良性影
with本题空格处是说一些较年轻的妇女带着孩子乘舟去森林种植园。gowith意为“伴随”,因此应填with.
Freud’smostfamouspupilisCarlGustavJung,aSwissphysician,psychiatrist,philosopherandpsychologist.SelectingJunga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