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描述: 图1~图4均为某9层二类高层办公楼的顶层局部平面图(同一部位),根据现行规范、任务条件、任务要求和图例,根据技术经济合理的原则,完成空调通风及消防系统平面布置。 任务条件: ●建筑层高均为4.0m,各樘外窗可开启面积均为1.0m2。 ●

admin2019-09-21  33

问题 任务描述:
图1~图4均为某9层二类高层办公楼的顶层局部平面图(同一部位),根据现行规范、任务条件、任务要求和图例,根据技术经济合理的原则,完成空调通风及消防系统平面布置。




任务条件:
●建筑层高均为4.0m,各樘外窗可开启面积均为1.0m2
●中庭6~9层通高,为独立防火分区,以特级防火卷帘与其他区域分隔。
●办公室、会议室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
●走廊仅提供新风。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标准喷头。
任务要求:
在指定平面图的①~⑤轴范围内完成以下布置:
1.平面图1:布置会议室风机盘管的空调水管系统。
2.平面图2:布置排风管和排风口;布置新风管和新风口,新风由新风机房提供。
3.平面图3:补充布置排烟管、排烟口和室内消火栓。
4.平面图4:布置标准喷头。
图例:

选项

答案[*] [*] [*] [*]

解析 本题主要考核风机盘管加新风空调系统及排烟管、排烟口、室内消火栓、喷淋头等消防系统布置。
1.考核风机盘管加新风空调系统:
风机盘管直接连接三种管道:供水管、回水管、凝水管。供水管、回水管分别接空调供水立管和空调回水立管,凝水管设置应满足《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中以下条款:8.5.23冷凝水管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冷凝水排入污水系统时,应有空气隔断措施;冷凝水管不得与室内雨水系统直接连接。
2.考核防火阀设置
(1)通风防火阀。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一2014,2018年版)中9.3.11条,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在下列部位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
1)穿越防火分区处。
2)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3)穿越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如贵宾休息室、多功能厅、大会议室、易燃物质试验室、储存量较大的可燃物品库房及贵重物品间等)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4)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两侧。
5)竖向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6)公共建筑的浴室、卫生间和厨房的竖向排风管,应采取防止回流措施并宜在支管上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
(2)排烟防火阀: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中4.4.10条规定,排烟管道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防火阀:①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②一个排烟系统负担多个防烟分区的排烟支管上;③排烟风机入口处;④穿越防火分区处。
3.考核排风设置
    根据《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中6.3.6条:
    公共卫生间应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公共浴室宜设气窗;无条件设气窗时,应设独立的机械排风系统。应采取措施保证浴室、卫生间对更衣室以及其他公共区域的负压。
    4.考核排烟设施及排烟口设置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中8.5.3条,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2)中庭。
    (3)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
    (4)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m2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5)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中4.4.12条,防烟分区内任一点与最近的排烟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排烟口应设在顶棚或靠近顶棚;排烟口的设置宜使烟流方向与人员疏散方向相反,排烟口与附近安全出口相邻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
    5.考核室内消火栓布置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高层建筑要求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满足同一平面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的要求,室内消火栓宜按直线距离计算其布置间距,对于消火栓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布置的建筑物,消火栓布置间距不应大于30m。  
    消防电梯是消防人员进入高层建筑内进行扑救的重要设施,为了便于消防人员尽快使用消火栓扑救火灾并开辟通路,规定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前室)应设消火栓,设1个即可,并应计入消火栓使用数量。
    6.考核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布置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中8.3.3条,除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高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
    (2)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  
    (3)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
    本建筑为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部位包括:走廊、办公室、会议室、前室、新风机房。
    喷头间距题中如果没有要求时可参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84—2017)中7.1.2条、7.1.3条中危险工级进行布置。
    7.本题中许多问题都划定具体范围,解题时应注意题干要求的范围,避免多答和少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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