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证担保的方式中,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最主要的区别是( )。

admin2013-08-14  41

问题 在保证担保的方式中,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最主要的区别是(    )。

选项 A、一般保证的保证范围为主债权,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为全部债权
B、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这一权利
C、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两年
D、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形下,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责任,而连带责任担保不受此限制

答案B

解析 《担保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担保法》第18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故本题选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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