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丁不知甲保留了此牛的所有权,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4的合同,作价2千元且将牛4交付丁。丁能否据此取得该牛的所有权?为什么?
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丁不知甲保留了此牛的所有权,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4的合同,作价2千元且将牛4交付丁。丁能否据此取得该牛的所有权?为什么?
admin
2008-01-30
36
问题
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丁不知甲保留了此牛的所有权,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4的合同,作价2千元且将牛4交付丁。丁能否据此取得该牛的所有权?为什么?
选项
答案
丁可以取得该牛的所有权。因为丁是善意取得。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Y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06年6月15日,A国甲公司电告B国乙公司,欲以CFR条件向乙公司出口一批陶器,总价款为l00万美元。6月2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回电,乙公司提出降价为90万美元,甲公司于6月24日电告乙公司同意其请求,乙公司于当天收到此电报,甲公司按照乙公司的要求于
我国在核准《联合国同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提出了关于()的保留。
关专家、学者在学术研究、法学著作、法学教育和法制宣传中,对法律规范所作的解释是()。
甲(15周岁)先后与乙(15周岁)盗窃他人的财物折价1万余元;与丙(17周岁)敲诈他人财物5000余元后又将之杀害;与丁(13周岁)抢劫他人财物1500余元。请分析案例,回答下列问题:本案中,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甲承包养鱼池养鱼。酒业公司的排水渠泄漏,废水流入养鱼池,导致鱼苗死亡。甲向县环保局申请行政处理。县环保局责令酒业公司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同时,经县环保局调解,甲与酒业公司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酒业公司未履行赔偿协议,甲要求县环保局强制执行该协议,县环保局拒
应当终止反倾销调查的情形包括()。
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具体表现在()。
警察甲与警察乙开玩笑,随手拿起执勤枪向乙瞄准、开枪,同时戏称“我一枪打死你”,不料枪中有子弹,乙被当场打死。甲的行为属于()。
张某居住在A县,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张某应当遵守的义务有哪些?()
随机试题
油井出砂会使泵效()。
recognizetalkinaffordexpectcheapatreassurechatsoullirecatch
补体经典途径激活顺序是
初产妇,26岁,38周妊娠。单臀,规律腹痛8小时入院,未破膜。查骨盆正常,宫口开大4cm,胎心140次/min,估计胎儿体重3000g。如果决定阴道分娩,第一产程中下列哪项不恰当
一定量的理想气体对外做了500J的功,如果过程是绝热的,气体内能的增量为()。
某二级公路全长32.66km,施工期气候干燥,气温较低。全路段的土质有黏质粉土、砂土、重黏土,但当地石灰产量很多。路面基层采用了石灰稳定土无机结合料底基层,二灰碎石上基层,面层为沥青混凝土。施工单位采用路拌法施工底基层。为了保证石灰稳定土底基层的强度,施工
下列各项标点符号使用正确的一项是()。
そこは大型機械工場とはいえ、()公聞のように見える。
61)PeopleintheUnitedStatesinthenineteenthcenturywerehauntedbytheprospectthatUnprecedentedchangeinthenation’s
(1)Inthequesttofendoffforgetfulness,somepeoplebuildapalaceofmemory.It’samethodformemorizinginventedinanci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