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先予执行适用于(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先予执行适用于( )。
admin
2013-10-23
25
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先予执行适用于( )。
选项
A、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
B、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案件
C、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D、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案件
答案
A,C,D
解析
先予执行仅适用于情况紧急的特别案件,不适用于一般案件,因此,法律规定了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关于“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其他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诉若干意见》第107条的规定,这类案件包括:(1)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的;(2)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3)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贷款的;(4)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由此可知AC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YZ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题库企业法律顾问分类
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企业法律顾问
相关试题推荐
天成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其发起人是甲、乙、丙、丁、戊。公司设立方式为募集设立,由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设立。董事会成员为5人,甲、乙、丙、丁、戊同时也是公司董事会成员。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王某向钱某借了50万元人民币,钱某要求王某提供担保。遂王某以其个人所有的一间价值10万元的房屋为其与钱某之间的借款合同担保作了抵押担保。双方当事人签订了一份书面房屋抵押合同。到期,王某没有还钱。房屋抵押权设立后,在王某的行为使房屋价值减少时,下列说法中
依据我国《信托法》的规定,有权申请撤销可撤销信托行为的人是:()。
11月份甲公司欲卖一批货物给乙公司,开始了磋商。双方约定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11月25日订立了合同书,约定12月15日交货。假如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的是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在合同中没有相关知识产权的约定,则()。
甲公司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约定于1997年1月31日还款。乙公司与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承诺当甲公司不能履行义务时,再由乙公司承担偿还甲公司借款本息的责任。甲公司借款合同到期时偿还了500万元本金,尚欠540万元。1997年9月,银行起诉乙公司,要求其承
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甲公司)由李某、赵某和刘某出资组成,出资比例分别为70%、25%、5%。由于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问题,由股东申请,人民法院裁定解散公司,并成立清算组。清
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以商品批发为主。甲、乙丙、丁分别为未来的公司取一个名,其中可以采用的是()。
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对于商标的注册的申请,下列选项中叙述有错误的是()。
在丙公司已研制出样品,丁公司已开始生产的情况下,甲公司的发明为何仍因具有新颖性而被授予专利权?()。丁公司实施甲公司发明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
随机试题
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余人,军惊而坏都舍。
目前高选择性迷走神经切断术用于治疗十二指肠球部溃疡的主要缺点是
男孩,10个月。发热伴咳嗽3d,昨起呕吐频繁,哭闹.今抽搐2次。体检:体温39.5℃,神萎,画色苍白,前囟略紧张,颈阻力明显,心、肺无异常。说服家长作腰椎穿刺,结果报告为。患儿4岁。低热、午后面孔潮红1月余,稍咳,纳差,盗汗,乏力,精神萎,近1周来有呕
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是()。
发展速度素质的方法是()。
某市政府所属A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该机关被撤销,其职能由市政府所属B行政机关继续行使。受到行政处罚的公民不服,准备提起行政复议。此时他应以()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20世纪30年代末,作为实用主义教育和进步教育的对立面出现的教育思潮是()。
如果进栈序列为e1,e2,e3,e4,则可能的出栈序列是
ThereisalwaysexcitementattheOlympicGameswhenanathlete(breaks)arecord.
Onthenumberline,1.4ishalfwaybetweenwhichofthefollowingpairsofnumber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