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4] 中国证监会在组织对A上市公司(本题下称“A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以下事实: (1) 1998年,A公司由于经营管理和市场方面的原因,经营业绩滑坡。为了获得配股资格,A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甲便要求公司财务总监乙对该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

admin2014-09-04  27

问题 [案例4]
   中国证监会在组织对A上市公司(本题下称“A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以下事实:
   (1) 1998年,A公司由于经营管理和市场方面的原因,经营业绩滑坡。为了获得配股资格,A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甲便要求公司财务总监乙对该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调整,以保证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符合配股条件。乙组织公司会计人员丙以虚做营业额、隐瞒费用和成本开支等方法调整了公司财务数据。A公司根据调整后的财务资料,于1999年10月申请配股并获批准发行。
   (2) 在A公司申请配股期间,持有A公司5.5%非流通股票的B企业认为A公司的股票将会上涨,便于1999年8月以每股 8.65元的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A公司股票50万股,使其持有A公司的股票达到6%,随后,A公司的股票价格连续攀升,同年9月,B企业以14.89元的价格抛出所持A公司的50万股流通股票;为A公司出具1999年度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李某,在该报告公布日(2000年3月16日)后,于2000年5月购买该公司4万股股票,并于6月抛出,获利6万元;C证券公司的证券从业人员钱某认为A公司的股票仍具上涨潜力,遂于2000年6月购买A公司股票2万股,其购买的股票被深幅套牢,亏损严重。
   要求:
   (1) 根据上述要点(1)所述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的规定,指出哪些当事人存在何种违法行为?并分别说明各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2) 根据上述要点(2)所述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B企业、李某、钱某买卖A公司的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 首先,A公司、乙、丙存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上述当事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A公司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乙、丙处30m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乙、丙为会计人员,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次,甲存在授意、指使他人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 首先,B企业买卖A公司股票的行为为非法。因为,B企业持有A公司5%以上的股票,其属于内幕信息单位,其不以收购为目的,在A公司申请配股期间买卖该公司股票即为非法。其次,李某买卖A公司股票的行为合法。因为,尽管李某是为A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的人员,但其在该报告公开5日以后的时间买卖该公司的股票,即为合法。第三,钱某买卖A公司股票的行为非法。因为,凡是证券业从业人员在其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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