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就公司董事任期,下列表述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就公司董事任期,下列表述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dmin
2014-10-29
31
问题
就公司董事任期,下列表述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选项
A、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B、国有独资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为3年
C、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D、股份有限公司中,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履行董事职务
答案
A,D
解析
董事的任期A选项正确,参见《公司法》第45条第1款:“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B选项错误,第67条第1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依照本法第46条、第66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C选项错误,第37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所以,董事的任免由股东会决定,法律并无“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董事、监事职务"的规定。D选项正确。股份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则和有限公司相同,即《公司法》第45条第2款:“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W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案,被害人在诉讼过程中,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在第一审法院宣告判决时,被害人又要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提交了诉状。那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某敲诈勒索案,被害人李某15岁。其诉讼代理人希望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在下列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汪某(某公司出纳)在某日半夜下班回家路上,在一胡同内被不明身份人捅了一刀,正中腹部,流血过多,昏厥过去,后被路人甲救起送往医院。路人甲还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经鉴定为重伤。公安机关经过侦查认为,汪某同事李某因工资的事情与汪某结下仇恨,嫌疑较大。经传唤,李某供述
刘某与高达公司签订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某区房地产管理局对该预售契约作出预售预购备案登记。刘某了解到高达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的超层部分,刘某遂以区房地产管理局违法办理备案登记,造成自己购买的房屋为违法建筑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说法不
某乡人民政府批准了本应由县土地管理局批准的李某的占地建房申请。1年后,县土地管理局认定该乡政府的越权批准行为无效,并作出了拆除李某已建房屋的处罚决定。李某不服而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撤销县土地管理局的处罚决定,并判令乡政府赔偿因越权批准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请回
中使用工业用酒精(甲醇)勾兑白酒,然后仿冒某驰名白酒的商标和外包装,包装出售,足以乱真。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某卷烟厂为了拓展业务,成立了一家装修公司。该厂厂长决定以本厂已经抵押的机器设备向某银行贷款,获得贷款50万元。后来该装修公司在开展业务中因虚假的单位名称向外地某百货大楼招揽业务,签订合同时许诺用最好的质料进行装修,在弄到这些装修材料后却对自己厂房进行了装修
某医药公司向卫生部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卫生部决定不予准许。医药公司对卫生部的决定不服。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丁某因犯走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汪某等5人得知这一消息后,提出丁某向他们借过钱,要求丁某偿还,在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时,必须符合下述哪些条件?
随机试题
为减小工件变形,薄壁工件应尽可能不用径向夹紧的方法,而采用轴向夹紧的方法。()
超价观念
软组织间产生对比度最好的组织是
张三与李四、王五合资成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张三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五任监事。经甲公司股东会同意,张三将该公司一辆汽车出售给自己。另外,张三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多次将甲公司的资金挪用于个人炒股而赚了10万元。关于张三的行为,表述中正确的是:()。
混凝土生产系统的规模应满足质量、品种、出机口温度和浇筑强度的要求,单位小时生产能力可按月高峰强度计算,月有效生产时间可按500小时计,不均匀系数按()考虑,并按充分发挥浇筑设备的能力校核。
为赶上已拖延的施工进度,项目部决定采用混凝土泵代替原来的塔吊运输混凝土。该纠偏措施属于()。
在新产品开发中,选择紧随战略的企业通常将新产品开发的目标确定为()。
赠与人在()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
社会生活中的人际关系要靠法律和道德来共同规范和协调。
WriteacompositionentitledOnCollegeGraduatesBeingVillageOfficials.Youshouldwriteatleast120wordsbutnomoretha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