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对于公司的认识不正确的是( )。

admin2019-08-18  26

问题 下列对于公司的认识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分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B、公司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NGO
C、公司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向社会提供商品与服务的经济组织
D、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A项错误,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B项正确,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可知,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是企业法人。NGO是非政府组织的缩写,泛指那些独立于政府体系之外具有一定公共职能的社会组织,但是并不包括企业等营利性组织,不包括家庭等亲缘性的社会组织,也不包括政党、教会等政治性、宗教性的社会组织。C项正确,根据《公司法》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可知,公司是从事经营活动,向社会提供商品与服务的经济组织。D项正确,根据《公司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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