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王某于 2010 年登记结婚,2012 年,张某购买商品房一套,并以个人名义办理了产权登记。2013 年,由于张某不育,张某与王某共同与某医院签订了人工生殖协议书,对王某实施了人工授孕。王某怀孕期间,张某体检得知自己患有恶性肿瘤,将不久于人世,便向王

admin2020-01-24  37

问题 张某与王某于 2010 年登记结婚,2012 年,张某购买商品房一套,并以个人名义办理了产权登记。2013 年,由于张某不育,张某与王某共同与某医院签订了人工生殖协议书,对王某实施了人工授孕。王某怀孕期间,张某体检得知自己患有恶性肿瘤,将不久于人世,便向王某表示不要通过人工授孕而怀的孩子,要求王某终止妊娠。王某坚持要生下小孩,2013 年 5 月,张某在医院自书遗嘱声明自己不要这个孩子,并将自己名下房子赠与其父母。张某于一个月后去世,同年王某产下一子,取名张小某,经查得知,王某与张某除上述房产以外并无其他财产。王某无固定职业,收入不稳定,张某父母自有房产,有退休工资。王某与张某父母同住于张某名下的房屋。11 年,张某为与朋友合伙,以个人名义向赵某借 20 万元,后亏本退货。
与张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几乎不过问张某工作,对于张某借钱一事并不知情,现在赵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承担债务,王某是否应当承担(       )。

选项 A、应当承担,因为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B、不应当承担,因为王某无固定职业,无还债能力
C、不应当承担,因为王某对此债务不知情
D、不应当承担,因为此债为张某个人债务

答案A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张某虽然以个人名义向赵某借款,但是该债务处于张某、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不存在该条规定的例外情形,依法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王某应当承担。因此,A 项正确,BCD 项均错误。故正确答案为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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