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为了提高自己股票的价格,在提供的中期报告里面伪造了大量吹嘘本公司业绩的材料,给投资者造成了重大损失,请问,对该损失可能承担责任的人通常不包括( )。

admin2014-08-18  37

问题 上市公司为了提高自己股票的价格,在提供的中期报告里面伪造了大量吹嘘本公司业绩的材料,给投资者造成了重大损失,请问,对该损失可能承担责任的人通常不包括(      )。

选项 A、上市公司
B、该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C、负责承销的证券公司的知情董事李某
D、该上市公司的保荐人

答案C

解析 《证券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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