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利益原则的内涵及在产、寿险中的应用。

admin2014-10-04  21

问题 保险利益原则的内涵及在产、寿险中的应用。

选项

答案保险利益原则的内涵即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利害关系。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基本原则中最基础的原则,它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1)保险利益原则在财产保险中的应用: ①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的确立。 I.财产所有人对其所有的财产或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 Ⅱ.财产的受托人、保管人、承租人、承包人、承运人等对暂时占有的他人财产具有保险利益。 Ⅲ.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抵押财产或留置物具有保险利益。 Ⅳ.财产所有人、管理人、承运人等对财产的预期利益具有保险利益。 ②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时效。一般情况下,财产保险要求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利益始终存在。 (2)保险利益原则在人身保险中的应用: ①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的确立。新《保险法》第31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为了保证被保险人的人身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还严格限定了人身保险利益,第三十四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②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时效。与财产保险不同,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存在,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并不影响合同效力。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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