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相关人员不需回避的是:

admin2015-09-11  25

问题 下列情形中,相关人员不需回避的是:

选项 A、翻译人员李某持有本案原告上市公司鼎盛公司的股票
B、法官褚某为本案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代理人的姐夫
C、法官冯某接受了本案被告代理人常某送给自己的手机一部
D、人民陪审员胥某与本案被告居住在同一个小区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回避事由。《民事诉讼法》第44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我国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即法官)与陪审员,根据上述规定及《民事诉讼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其他需回避人员还有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与执行人员。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四)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五)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六)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A项事由要回避;B项事由属于近亲属关系事由。《民事诉讼法解释》第85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B项事由涉及的近亲属关系是近姻亲关系,要回避:C项事由属于接受请客送礼的行为事由,要回避;D项事由无法律根据,故无需回避,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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