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卷二第10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中作出的下列哪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admin2018-06-27  52

问题 (2016年卷二第10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中作出的下列哪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选项 A、不准许撤诉的裁定
B、中止诉讼的裁定
C、终结执行的裁定
D、驳回起诉的裁定

答案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54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判决;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裁定的理由。裁定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适用裁定的情形有十多种,其中3种比较特殊.可以提起上诉。这三种就是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考试常考的就是特殊的情形。故选项D正确,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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