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检察机关及其工作原则。

admin2022-02-11  39

问题 英国的检察机关及其工作原则。

选项

答案1986年,英国设立皇家检察署和13个检察署、42家地区检察署、98个检察分署构成的检察机关体系,地区检察署与地区警察局相对应。 (1)内阁设总检察长,由首相提名任命,是内阁成员,领导和监督整个检察系统,他的职责包括就法律方面的问题向政府提出建议,代表政府出庭参加诉讼;在涉及国家利益的重大刑事案件中,以政府的名义对罪犯提起诉讼。 (2)皇家检察署设检察长,由总检察长任命,接受他的监督,并向他报告工作。检察长负责皇家检察署的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检察官的工作,批准、指导刑事案件的起诉。 (3)每个检察署设一名首席检察官和若干名检察官,由皇家检察署检察长指派。 皇家检察署的管辖权覆盖整个英格兰和威尔士,有权对警察机构的侦查结果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起诉,但无权直接侦查案件。各级检察署实行财政独立,经费独立预算,摆脱了地方当局的控制和影响,也不受警方干涉。 工作原则:检行合署、检警分离、审检分离。检察署既属于行政部门的一个机构,充当政府的法律顾问机构,同时也是提起公诉的机关,既不同于行使侦查权的警察机关,也不同于行使司法权的审判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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