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15-09-19
29
问题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乡级人大有权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B、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及县的人大根据需要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
C、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补选上二-一级人大出缺的代表
D、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组成,处理常委会日常工作
答案
C
解析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有权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而乡级人大无此职权,因为县级人大代表是由直接选举产生的。故选项A错误。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法制(政法)、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专门委员会,县级人大不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故选项B错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本级国家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工作人员,审议对本级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撤职案;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大出缺的代表和撤换个别代表。故选项C正确。主任会议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县级由主任、副主任)组成,处理常委会日常工作。故选项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FE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当事人可以委托下列哪些人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下列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甲、乙、丙三人为邻居。甲通过关系取得在原地基扩大的基础上扩大建筑面积的建房许可证,由于其院落扩大,阻碍了乙、丙两家的正常通行,乙在与甲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对房地产管理局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丙乐于坐享其成,没有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公民甲拥有房屋一间。1980年甲将房屋借给乙使用,自己同妻子儿女搬往别处。1990年乙企图将房子归为己有,遂向当地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确认所有权申请。1991年,乙从房屋管理部门处取得相应证明书。1997年,甲病危,临终前把此房屋留给女儿丙。1998年2月丙向
在被告人张某(20周岁)敲诈勒索案中,被害人李某(15周岁)的诉讼代理人希望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检察机关在本案诉讼中违反诉讼程序规定的情况有()。法院在一审时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的做法有()。
关于“被告人认罪案件”的适用范围,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关于盗窃罪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16题)
某法官在审理一起刑事案件过程中,需要对我国《刑法》中的“人户盗窃”中的“户”进行界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犯罪主体可以是司法工作人员以外的人的犯罪是()
随机试题
脑膜刺激征的临床表现为()
患者女,右眼接受白内障超声乳化术联合人工晶状体植入术后,第2天发现角膜水肿,前房可见与角膜相连的透明膜状物。针对目前的病变,最适合的治疗方案是
下列哪项不是继发性闭角型青光眼的病因
以下哪种固位体固位效果最差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该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重点是什么?开展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需要涉及哪些机构或者部门?其作用是什么?
商标侵权:指他人出于商业目的,未经商标所有人的许可而擅自使用其已注册商标,或把他人注册商标的主要部分用作自己的商标,并使用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从而产生商标混同,以欺骗消费者。下面几种情况中不属于商标侵权的是()。
2021年9月1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并提出五点建议。下列不属于这五点建议的是()。
下列指令,不合法的是( )。
打开考生文件夹下的演示文稿yswg.pptx,按照下列要求完成对此文稿的修饰并保存。使用“主管人员”模板修饰全文,全部幻灯片切换效果为“百叶窗”。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