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行为中成立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的是哪一选项?

admin2014-05-30  36

问题 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行为中成立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的是哪一选项?

选项 A、甲公司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数额巨大、后果严重
B、乙公司为募集资金,在招股说明书中隐瞒重要事实,欺骗众多股民,数额巨大、后果严重
C、丙上市公司在年终财务会计报告中隐瞒重要事实,严重损害了广大股民的利益
D、丁上市公司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

答案C

解析 根据《刑法》第160条的规定,乙公司的行为成立欺诈发行股票罪。根据《刑法》第162条的规定,丁公司的行为成立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根据《刑法》第179条的规定,甲公司的行为成立擅自发行股票罪。经《刑法修正案(六)》修订后,依据第161条的规定,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其他人利益的,构成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因此C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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