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清现行刑律》的特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9-05-09  33

问题 关于《大清现行刑律》的特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改律名为“刑律”
B、取消了《大清刑律》中的六律总目
C、纯属于民事性质的条款不再科刑
D、删除了妨害国交罪

答案A,B,C

解析 与《大清律例》相比,《大清现行刑律》的变化主要是:取消了《大清律例》中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名称而分的六律总目,将法典各条按其性质分为30门;关于继承、分产、婚姻、田宅、钱债等纯属民事性质的条款不再科刑;设置了新的刑法体系,删除了凌迟、枭首等残酷刑罚和缘坐制度,将主体刑罚确定为死刑、遣刑、流刑、徒刑、罚金五种;增加了一些新罪名,如妨害国交罪,妨害选举罪,私铸银元罪以及破坏交通、电讯的犯罪等。对于律例合编的模式以及“十恶”重罪等内容未作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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