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1年10月,A公司法定代表人突然出走,不知去向。A公司内部管理因此陷入混乱。 2012年1月,A公司所欠B公司工程款200万元债务到期,B公司要求还款,A公司因无人理事而未予回应。B公司遂于2012年2月10日向人民法院申请A公司破产。A公
2011年10月,A公司法定代表人突然出走,不知去向。A公司内部管理因此陷入混乱。 2012年1月,A公司所欠B公司工程款200万元债务到期,B公司要求还款,A公司因无人理事而未予回应。B公司遂于2012年2月10日向人民法院申请A公司破产。A公
admin
2015-05-26
24
问题
2011年10月,A公司法定代表人突然出走,不知去向。A公司内部管理因此陷入混乱。
2012年1月,A公司所欠B公司工程款200万元债务到期,B公司要求还款,A公司因无人理事而未予回应。B公司遂于2012年2月10日向人民法院申请A公司破产。A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称该公司不能偿还B公司债务的主要原因是法定代表人至今下落不明,公司无人管理,而非资不抵债,并提出证据证明其账面资产尚大于负债。2月27日,人民法院裁定驳回A公司的异议;同日,裁定受理B公司提出的A公司破产申请,指定破产管理人,并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管理人在清理A公司债权债务过程中,发现如下事实:
(1)2011年7月1日,C公司向银行借款50万元,期限1年,A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一般保证担保。截至破产申请受理之日,C公司尚欠银行借款本息40万元。银行已向A公司的管理人申报该40万元担保债权。
(2)2011年8月3日,D公司向A公司购买了一批塑料薄膜,尚欠15万元货款未付。A公司长期租用E公司仓库,至破产申请受理日,已拖欠E公司租金13万元。2012年3月5日,D公司以5万元对价,受让E公司对A公司的租金债权。D公司已向管理人主张以该租金债权抵销所欠A公司15万元货款中的13万元。
(3)2011年9月30日,A公司与F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向F公司订购一台设备,2012年3月上旬交货;卖方送货上门,货到付款。2012年2月25日,F公司将设备发运。F公司于2月29日获悉A公司破产案已被人民法院受理后,立即通知管理人,要求取回在途设备。3月1日,设备到达A公司。在债权人会议对债权申报进行核查时,债权人甲提出,A公司对银行的保证债务尚未到期,故银行无权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乙提出,A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对银行享有先诉抗辩权,银行尚未通过诉讼或仲裁向C公司求偿,故不得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丙认为,D公司无权以受让的租金债权抵销所欠A公司货款。债权人丁认为,设备已交付,其所有权已由F公司转移给A公司,构成破产财产的一部分,故F公司无权取回。
要求:根据上述条件回答下列问题。
债权人甲主张银行无权申报债权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债权人甲主张银行无权申报债权的理由不成立。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保证债务尚未到期的,可将未到期之保证责任视为已到期,在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后予以提前清偿。因此,银行有权就未到期的保证债权进行申报。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B7n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债券的风险种类包括()
构建平衡型证券组合的方法包括()
证券间的联动关系由相关系数来衡量,其取值总是介于-1和1之间,如果值为正,表明()
在股票市场供给决定因素的分析中,决定上市公司数量的主要因素是()
证券交易程序中,开户包括开立()
基金登记机构负责基金份额的登记工作,不承担与基金份额登记有关的资金清算业务。( )
下列关于有效市场说法正确的是( )。
我国基金监管机构主要包括( )。
开放式基金的后端收费一般随持有期增长而递减。对某些基金而言,若持有期超出一定期限,后端收费可以免除。( )
随机试题
科学的教育决策过程的四个阶段中最关键的阶段是()
女,28岁。心悸3天。约2周前曾咳嗽、流涕。查体:心界不大,心率96次/分,可闻及早搏10次/分。心脏各瓣膜听诊区未闻及杂音和附加音。心电图示频发室性期前收缩。血清肌钙蛋白升高。该患者最可能的诊断是
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包括( )。
案例一背景:某装饰公司承接了寒冷地区某商场的室内、外装饰工程。其中,室内地面采用地面砖镶贴,吊顶工程部分采用木龙骨,室外部分墙面为铝板幕墙,采用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铝塑复合板,其余外墙为加气混凝土外镶贴陶瓷砖。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补贴收入一般不列入()现金流量表。
Itisofbenefittofreightforwarders______EuropetobeawareoftheCMRconventionwhentheyactasinternationaltransport
按买方行权方向的不同可将期权分为()。
人民法院因审理案件,需要向银行查询企业的存款资料时,查询人不得()。
医乃仁术是指()。
有以下程序段:inta,b,c;a=10;b=50;c=30;if(a>b)a=b,b=c;c=a;printf("a=%db=%dc=%d\n",a,b,c);程序的输出结果是()。【08年9月】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