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外国法人的认可,即内国对外国法人的法律人格的认许。关于外国法人认可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外国法人的认可,即内国对外国法人的法律人格的认许。关于外国法人认可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dmin
2017-11-23
29
问题
外国法人的认可,即内国对外国法人的法律人格的认许。关于外国法人认可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选项
A、概括认可制采用内国对属于某一外国之特定的法人概括地加以认可
B、特别认可采用内国对外国法人通过特别登记或批准程序加以认可
C、我国对外国法人的认可属于一般认可制
D、我国对外国法人的认可属于特别认可制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私法的主体——法人——法人的认可。我国对外国法人的认可采用“申请一个,认可一个”的方式,属于特别认可制。因此,AB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9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如果当事人申请复议后又向法院起诉的,只要因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诉讼是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天内提出的,人民法院()受理。
李某和钱某参加省教委组织的“省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后省教委以“通报”形式,对李某、钱某等4名作弊考生进行了处理,并通知当次考试各科成绩作废,三年之内不准报考。李某、钱某等均得知该通报内容。李某向省政府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省政府未予答复。李某诉至法院。下
杨富贵是甲省境县农民,听说富甲市乐善好施,遂赶到该市心美区,沿街乞讨。不巧正遇心美区公安分局整顿治安,杨富贵被送至设在该市星云区的收容站,在关了12天后被遣送回境县。如果杨富贵向境县、心美区、星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假设该三家法院均有管辖权,则下列
甲市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但肇事车辆逃逸。一日,乙市公安局发现,在该市跑运输的张某(户籍所在地为丙市)所开车辆与肇事车辆非常相像,遂将该车扣押,后将该车移交给甲市公安局。张某对乙市公安局的扣押行为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受诉的乙市人民法院经原告同意后
某药厂以本厂过期药品作为主原料,更改生产日期和批号生产出售。甲市乙县药监局以该厂违反《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1款关于违法生产药品规定,决定没收药品并处罚款20万元。药厂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依《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3款关于生产劣药行为的规定,决定维
某市检察院检察员小王在办理一起受贿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系其表兄,故申请回避并经检察长同意。下列关于小王在申请回避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效力问题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我国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指()。
关于被授权组织法律地位说法正确的有()。
某主管进出口的国家机关人员吴某利用主管进出口批文的便利条件,私自违法将进口汽车配件批文倒卖给自己朋友经营的某私营公司,获利30万元,据为已有。吴某的行为构成:
被告人王小乙的表哥王小甲系组织他人卖淫集团的首要分子。1993年10月的一天,王小甲来到王小乙家中,准备用王小乙的房屋做“淫窝”来组织他人卖淫嫖娼,并表示请其一同干,王小乙欣然同意,并主动承担了管钱和物资的工作,还兼管把门望风。1993年10月至1994年
随机试题
识别病毒在细胞内增殖的指标有:细胞形态改变、细胞分裂增殖、红细胞吸附、空斑形成单位、干扰现象和细胞培养液pH的改变。()
脊髓栓系综合征临床表现及影像学中不正确的是
某房地产经纪机构承担一个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多的房地产项目的全程咨询服务,项目的总投资额为1亿元,按照有关规定,则该机构可以收费()万元。[2009年考试真题]
在对工程Ⅰ、Ⅱ、Ⅲ、Ⅳ进行成本评价时,它们的成本降低的期望值分别为△CⅠ=19,△CⅡ=-12,△CⅢ=-80,△CⅣ=30,则优先改进的对象为( )。
下列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有()。
对经营者集中附加业务剥离的限制性条件,剥离完成前剥离义务人的特定义务不包括()。
下面是一段介绍王羲之书法的文字,请用比较工整的语句(如排比)概括王羲之在书法史上的主要贡献。要求:符合原意,不超过30字。在书法史上,王羲之是一位富有革新精神的大书法家。他早年从卫夫人学书,后改变初学,草书学张芝,楷书学钟繇,在书法上达到了“贵越
2013年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9.9%(以下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比2012年12月份回落0.4个百分点。从环比看,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月增长0.79%。分经济类型看,1-2月份,国有及国有控股
我们党在新世纪所面临的历史任务是
A、Itisvisitedbymanytourists.B、Itwasneverawildernessliketherestofthecountry.C、Itisthehomeofmanymodernhis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