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的情形有( )。

admin2019-11-15  33

问题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的情形有(      )。

选项 A、行政机关查封、扣押的财物由第三人受托保管,该第三人于查封、扣押期间死亡或者保管权利终止
B、行政机关查封场所、设施或者扣押的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
C、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
D、行政机关查封、扣押的期限已经届满
E、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答案B,D,E

解析 《行政强制法》第2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解除查封、扣押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故B项、D项、E项均正确。第三人受托保管的所有物不影响当事人的所有权,无论保管状态如何,均不影响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的决定,故A项不正确。行政处罚惩处的是当事人违反行政法的行为,而非对其违法行为的后果作出评价,无论危害结果大小如何,只要存在违法行为,就应依法作出惩罚。故C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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