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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飞诉万雷侵权纠纷一案,虽不属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但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法院同意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通知了开庭时间(双方当事人均未回复)。开庭时被告万雷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作出了缺席判决。送达判决书时法
郑飞诉万雷侵权纠纷一案,虽不属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但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法院同意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通知了开庭时间(双方当事人均未回复)。开庭时被告万雷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作出了缺席判决。送达判决书时法
admin
2021-08-02
32
问题
郑飞诉万雷侵权纠纷一案,虽不属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但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法院同意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通知了开庭时间(双方当事人均未回复)。开庭时被告万雷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作出了缺席判决。送达判决书时法院通过各种方式均未联系上万雷,遂采取了公告送达方式送达了判决书。对此,法院下列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2015年卷三第83题)
选项
A、同意双方当事人的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
B、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通知开庭时间
C、作出缺席判决
D、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判决书
答案
C,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第2款规定,关于简易程序的适用,当事人具有合意的处分权。即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非简易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因此,本案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简易程序是合法的,故选项A错误。
根据《民诉法解释》第261条第1款规定可知,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法院可以采取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通知。因此,电子邮件送达开庭通知符合法律规定,故选项B错误。
根据《民诉法解释》第261条第2款规定可知,缺席判决制度中对送达有特殊要求,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法院不得缺席判决。因此,选项C的做法是违法的,但符合题意,当选。
公告送达是推定送达,其适用有严格要求,根据《民诉法解释》第140条,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不适用公告送达,因此,本案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民事案件判决书是违法的。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但符合题意,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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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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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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