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说法符合《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的是:( )
下列说法符合《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的是:( )
admin
2011-10-07
38
问题
下列说法符合《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的是:( )
选项
A、甲乙两国共同制订某双边条约,在谈判过程中,甲国对乙国全权谈判代表詹姆进行贿赂。因为詹姆是乙国全权代表,所以乙国不得主张其所签订的条约无效
B、订立某一多边条约过程中,甲国对某一条款提出保留;乙国反对甲国的保留,但是不反对条约对甲国生效;丙国未提出保留。那么甲国提出的保留条款不适用于甲乙两国之间,乙丙两国之间则适用条约的全部规定
C、甲乙两国缔结了一个服装双边贸易协定,在没有征得丙国同意的情况下,为丙国创设了优先购买权,由于丙国对于此项权利并没有书面表示同意,丙国不可以在甲、乙两国的关于服装的贸易中主张优先购买权
D、某多边条约尚未生效,但是由于已经在联合国秘书处登记,因此可以在联合国机关被援引
答案
B
解析
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在谈判时,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欺诈或对谈判代表进行贿赂,从而违反缔约国的自由同意,受欺诈或代表受贿赂的国家可以主张所缔结的条约无效。A项中,虽然詹姆是乙国的签订条约的全权代表,但是由于其接受了甲国的贿赂,乙国可以主张其与甲国签订的条约是无效的,所以A项错误。B项考查的是条约的保留。根据条约法公约,在保留国与反对保留国之间,若反对保留国并不反对该条约在保留国之间的生效,则保留所涉及的规定,在保留范围内,不适用于该两国之间。在未提出保留的国家之间,按照原来条约的规定,无论未提出保留的国家是否接受其他缔约国的保留。所以,B项中,甲国提出的保留条款不适用于甲乙两国之间,乙丙两国之间则适用条约的全部规定。B项的说法正确。C项考查的是条约的效力。根据条约法公约,当一个条约有意为第三国创设一项权利时,原则上仍应得到第三国的同意。但是,如果第三国没有相反的表示,应推断其同意接受这项权利,不是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示接受。C项中,丙国虽未书面明示接受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从之后主张这一权利的行为可见其是接受这一权利的,更无相反的意思表示,所以丙国可以在甲乙两国的服装买卖中主张甲乙两国协定中为自己创设的优先购买权,C项是错误的。D项考查条约的登记。根据条约法公约,条约和国际协定在缔约国之间生效之前,不得进行登记。未在联合国登记的条约或协定,不得在联合国任何机关援引。所以D项是错误的。故本题答案为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4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各选项中无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的是:()
元初,依据不同民族将民众的社会地位划分为四等,以下不属于这一划分的是:()
《律师法》规定,曾担任法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离任后――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___。
下列哪个机关无权制定地方性法规?
在绝对法律关系中,义务人的义务通常表现为:
依《产品质量法》,下列有关产品标识说法不正确的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或住所地法律”,该条款所体现的法的效力原则是:
英国的辩护制度的内容包括:
我国人民法院需查明外国法内容时,可通过()等途径。
随机试题
如图是单行路标志。
眶蜂窝织炎的临床表现有()
甲公司申请财产保全在程序上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乙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如能起诉,应向什么法院起诉?如不能起诉,请说明理由。
陈某是醒龙公司的销售部主任,任职期间办理了醒龙公司与鸿捷公司之间的供销与加工等多方面的业务。2007年3月,陈某辞职后开办了卧龙公司,卧龙公司的办公房内存有醒龙公司一批设备。2007年4月1日,陈某对鸿捷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鸿捷公司以其名义销售,销售价格确
1、国际多式联运资源整合主要包括:()
当已归档保存的个人住房贷款档案发生借出、借阅、归还时,档案管理员应根据有关的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借阅、查询人员填写有关的登记表并签字,对于借阅有关贷款的重要档案资料,必须经过有权人员的审批同意。()
在进行两个投资方案比较时,投资者完全可以接受的方案是( )。
下列属于自然性故障的有()。
公文可以转变为值得信赖的历史档案,或者成为可资采信的()。
(2012年河北邮政)民众高度关注个税改革,缘于个税关系到每个纳税人的钱袋子,但从更大的视野看,个税只是财税机制改革的组成部分。总体而言,由于个税占总税收的比重只有6%左右,远低于同际平均水平,因此,仅通过个税改革来实现较为合理的财富调节目标,难度很大。从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