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朱某伺机报复冯某。一天,朱某见冯某10岁的儿子在地里干活,便叫自己12岁的小儿子替父报仇,朱某儿子受怂恿挥锹砍断冯某儿子的大动脉血管致其流血过多而亡。对本案( )。
朱某伺机报复冯某。一天,朱某见冯某10岁的儿子在地里干活,便叫自己12岁的小儿子替父报仇,朱某儿子受怂恿挥锹砍断冯某儿子的大动脉血管致其流血过多而亡。对本案( )。
admin
2015-09-21
26
问题
朱某伺机报复冯某。一天,朱某见冯某10岁的儿子在地里干活,便叫自己12岁的小儿子替父报仇,朱某儿子受怂恿挥锹砍断冯某儿子的大动脉血管致其流血过多而亡。对本案( )。
选项
A、朱某的儿子才12岁不构成犯罪,朱某也不构成教唆犯罪
B、朱某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教唆犯
C、朱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间接实行犯,承担全部刑事责任
D、朱某与其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
答案
C
解析
自然人之间要成立共同犯罪,要求自然人都必须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朱某的儿子不满14周岁,不可能构成犯罪。所以,朱某儿子的行为只是朱某行为的延伸,因此直接追究朱某的刑事责任即可,即将朱某视为故意伤害罪的间接正犯。故选C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4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酒后驾驶汽车将丙撞倒,同乘一车的乙下车察看,发现丙的伤势严重。为了逃避责任,乙指使甲下车,二人共同将丙拖到草丛中藏匿,致丙因失血过多死亡。对于此案,()。
杨某与张某有仇,杨某伺机报复。一日杨某得知张某一人在家,便身带匕首准备报复张某。但他在向张某家去的路上,突然感到肚子疼痛,便回到家中,杨某的行为属于()。
根据犯罪主客观要件、犯罪形态的理论分析,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某国有公司司机甲下班后将本单位的小汽车作为出租车运营,收入归自己所有。甲以这种方式共计获利1万元。甲的行为()。
甲要毒死其妻乙,就在其饭里下毒,毒药的剂量过少,其妻吃完以后,在地上翻滚,甲见状不忍,于是又慌忙送至医院就诊,最后只造成其妻残废,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当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人身或其他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行为人所采取的必要的防卫措施,称为紧急避险。()
古某与张某等四人承包了一家饭店,为了招徕顾客,古某等人于1999年4月组织了17名妇女在该饭店卖淫,对不愿意卖淫的崔某等三人在强奸后迫使其卖淫。另外,古某还引诱郭某等4名卖淫女吸食毒品。1999年7月8日,嫖客朱某因费用问题发生争执,古某指使他人将朱某打成
张某向其女友王某提出要绑架某工厂财务科主任李甲15岁的儿子李乙作为人质,勒索钱财,王某表示同意。第二天,张某、王某一起又找到小学同学赵某,让其参与绑架人质一事,赵某也表示同意。由于赵某未按约定时间去找张某,于是,张某又找到其同乡吴某共谋绑架李乙。次日晚上6
随机试题
下列有关产褥期临床表现说法,正确的是()
A.附子粳米汤B.乌头桂枝汤C.通脉四逆汤D.桂枝加黄芪汤E.暖肝煎脐中痛不可忍,喜温喜按,面赤,手足厥冷,脉微欲绝者,宜选用
关于蛋白尿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门静脉高压症患者外科手术治疗的主要目的是
男,49岁。胃溃疡病史10年。近3个月上腹痛变为无规律,伴食欲减退。胃肠钡餐检查:胃窦部可见2.5×3.4cm龛影,边缘不齐。粪便隐血检查多次阳性。最有可能的诊断是
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的任务主要有()。
投资者持有某只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AA+,剩余期限为2年,票面利率为4%,每年付息一次,每张面值100元。在一年后投资者可以按面值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以下问题。下列风险类型中,该投资者无需承担的是()。
目前,在个人汽车贷款市场中占主导地位的个人汽车贷款的运行模式是()。
2013年3月,甲房地产公司采用预收款方式将一栋自建写字楼出售给乙公司。合同规定销售价格为3000万元,当月乙公司预付了1600万元,余款在以后两个月内结清。已知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税率为5%。甲公司3月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万元。
阳春三四月,漫山遍野的樱花________腰肢,长长的枝头上,粉色、红色的小花朵都探出了头。走进山间,会感觉步入了花的海洋。放眼望去,到处是漫天的樱花,片片樱花烂漫不羁,仿佛凡间精灵,舞动着最美的________。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