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的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admin2009-07-23  25

问题 税务行政复议的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选项

答案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决定: (1)申请。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在得知税务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受理。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到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决定。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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