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一中,发包方以通知书形式要求提前工期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事件二中,作业班组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admin2019-01-14  24

问题 事件一中,发包方以通知书形式要求提前工期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事件二中,作业班组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事件二中,作业班组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合法。 [理由] 总承包方与没有劳务施工作业资质的包工头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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