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卖公司与长城公司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那么( )。 如果南买公司违约,北卖公司提起诉讼,可能具有管辖权的是( )人民法院。

admin2008-09-01  32

问题 北卖公司与长城公司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那么(    )。
如果南买公司违约,北卖公司提起诉讼,可能具有管辖权的是(    )人民法院。

选项 A、南买公司所在地
B、北卖公司所在地
C、长城公司所在地
D、买卖合同签订地

答案A,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本案中,根据第65题的分析,可知南买公司和长城公司均可为被告,故其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辖权。根据《民诉意见》的规定,因购销合同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在本案中,双方未约定合同履行地,故应以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点。本案的合同履行地点为南买公司所在地,由此,南买公司所在地既是被告所在地也是合同履行地。由此可知A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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