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是夫妻,育有三子。甲立一遗嘱,上书“位于×××的住房为我与乙的夫妻共同财产,我决定代表乙立遗嘱,以上房屋由我的小儿子丙继承”。遗嘱上没有乙的签名,其他形式要件符合法律规定。后甲、乙相继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8-11-23  40

问题 甲和乙是夫妻,育有三子。甲立一遗嘱,上书“位于×××的住房为我与乙的夫妻共同财产,我决定代表乙立遗嘱,以上房屋由我的小儿子丙继承”。遗嘱上没有乙的签名,其他形式要件符合法律规定。后甲、乙相继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遗嘱无效,该房屋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B、立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故甲、乙意思表示真实的遗嘱有效
C、夫妻关系是家庭生活中最亲密的关系,故甲有权代替乙立遗嘱
D、无论甲立遗嘱时乙是否有行为能力,甲在遗嘱中处分乙的财产的行为均无效

答案D

解析 甲、乙的住房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无论甲立遗嘱时乙是否有行为能力,甲在遗嘱中处分乙的财产的行为均无效。故本题答案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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