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戊五人欲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肉类加工批发,公司的名称预登记为千惠公司。该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情形,请回答下列问题。 设戊将其出资转让于庚,后双方就股东资格发生争议,有关该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21-08-01  31

问题 甲、乙、丙、丁、戊五人欲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肉类加工批发,公司的名称预登记为千惠公司。该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情形,请回答下列问题。
设戊将其出资转让于庚,后双方就股东资格发生争议,有关该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庚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当以千惠公司和戊为共同被告,其他股东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B、庚须证明其已经受让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C、庚有权要求公司为其出具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D、庚有权要求公司为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答案B,C,D。

解析 《公司法解释(三)》第21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故A错误。
    《公司法解释(三)》第22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①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②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故B正确。
    《公司法解释(三)》第23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C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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