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08年单选41)甲到乙处修理汽车,由于所携带的钱款不足,将自己的名贵手表留于乙处,双方商定甲次日付款取表。则乙对甲的手表享有( )。
(2008年单选41)甲到乙处修理汽车,由于所携带的钱款不足,将自己的名贵手表留于乙处,双方商定甲次日付款取表。则乙对甲的手表享有( )。
admin
2017-03-24
27
问题
(2008年单选41)甲到乙处修理汽车,由于所携带的钱款不足,将自己的名贵手表留于乙处,双方商定甲次日付款取表。则乙对甲的手表享有( )。
选项
A、留置权
B、质权
C、抵押权
D、所有权
答案
B
解析
甲将名贵手表质押于乙处,作为债务的担保,乙依此对手表享有质权。可见,选B项。乙对甲的手表享有质权,而不是留置权,因为质权属于约定担保物权,而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不存在约定留置权的情形。从本题表述的情形看,甲将手表放置于乙处,实际上是为了担保修理费的清偿,这不同于乙直接对所修理的汽车行使留置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2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某童星15周岁,其演出收入能够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该童星未经监护人同意独立实施的下列行为中,有效的是()。(2012年单选22)
下列人员中,可以成为脱逃罪主体的有()。(2011年多选43)
甲在行驶中的公共汽车上与售票员发生争执,气愤之下举起随身携带的铁锤猛砸汽车车窗,致车窗玻璃破碎、车窗变形,造成经济损失1万余元。甲的行为构成()。(2010年单选9)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根据该条文,分析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的生效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关系。(20
下列关于数罪并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10年单选8)
王某答应张某在2006年5月3日,也就是张某13岁生日时赠送张某一只牧羊犬甲。在张某生日当天,王某带牧羊犬甲去张某家的路上不慎将甲丢失。当日,郑某发现甲甚为喜欢,决定带回家中喂养。2007年6月给牧羊犬配种生下两只小狗乙和丙,支付配种费2000元。郑某将乙
简述债权的特征。
企业法人是营利性法人,其以营利为目的的含义是指()。
随机试题
Bynowyouknowthat【C1】______yourmoney’sworthisnotjustamatterofluck.Itismoreoftenthe【C2】______ofbuyingskill【C
关于ABO血型系统的叙述,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药物醋炙的最大用量是
已知流速场为其中q为常数,则流线方程为()。
按建标[2003]206号文件的规定,在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属于建筑安装工程间接费的是()。
某粮食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1年5月份从农民处购进的农产品被盗,已知其成本为9000元,以下账务处理中正确的为( )。
白族主要崇拜“本主”(即村社神),“本主”被认为是人们生死祸福的掌管者,是保佑本境之主。()
领导交代你和小张一项工作,你的部分必须在小张完成的基础上进行,小张是个慢性子。完成时限快到了。他还没完成。这时你怎么办?如果在工作开始前你就知道小张是个慢性子,你会怎么处理?
试论法律制定的特征。
“流动性陷阱”是凯恩斯理论中的一个概念,它是出现在()传递机制中的环节。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