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某为骗取保险金,与戴某合谋,由戴某将钱某承包的平度县汽车站的一辆客车烧毁(客车所有权属于该汽车站,投保人也为该汽车站),事后付给戴某酬金。两日后,戴某携带汽油到该汽车站,将钱某停在车站院内的客车烧毁,造成直接损失2万多元。当时站内停有其他车辆十余辆,燃烧

admin2012-12-22  25

问题 钱某为骗取保险金,与戴某合谋,由戴某将钱某承包的平度县汽车站的一辆客车烧毁(客车所有权属于该汽车站,投保人也为该汽车站),事后付给戴某酬金。两日后,戴某携带汽油到该汽车站,将钱某停在车站院内的客车烧毁,造成直接损失2万多元。当时站内停有其他车辆十余辆,燃烧地点距家属楼25米,距加油站50米。中保财产公司平度县分公司未能查明起火原因,遂向投保人平度县汽车站支付赔偿款3.4万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A、戴某、钱某构成共同犯罪
B、戴某、钱某构成放火罪与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
C、戴某、钱某只构成放火罪
D、戴某、钱某不构成保险诈骗罪

答案B

解析 钱某为骗取保险金与戴某合谋犯罪,属于教唆与被教唆的关系,且两人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因而构成共同犯罪。根据《刑法》第198条规定,保险诈骗罪是特殊主体,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具有特定身份的人虽能与具有特定身份的人构成该罪的共犯,但两个都不具备特定身份的人却构不成该罪。钱某与戴某不属于这三种人,因而不构成保险诈骗罪。D项正确。《刑法》第198条第4款规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罪的共犯论处。显然,钱某与戴某也不具备这里的特定身份。而且,根据烧车时客车的周边环境,钱某让戴某烧车的行为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应构成放火罪。故B项不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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