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具有( )职权。

admin2011-03-16  29

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具有(    )职权。

选项 A、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B、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C、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D、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2)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的股东的提案;(1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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