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售价和原材料中均不含有增值税,假定销售商品和原材料均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甲公司2016年1月发生如下交易和事项: (1)1月5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价款为150万元,

admin2016-05-16  28

问题 甲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售价和原材料中均不含有增值税,假定销售商品和原材料均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甲公司2016年1月发生如下交易和事项:
  (1)1月5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价款为150万元,已办妥托收手续,同日收到乙公司交付的一张3个月内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面值与应付甲公司款项的金额相同。
  (2)1月8日,向丙公司销售原材料一批,价款为80万元,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2万元,为鼓励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考虑增值税,丙公司于2月3日付清了货款。
  (3)1月9日,甲公司为租入某包装物支付给对方押金5万元,尚未支付1月份租金1.5万元。
  (4)1月13日,甲公司收到丁公司存入的保证金8万元。
  (5)本月甲公司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为6万元。
  (6)1月20日,甲公司销售不需用原材料一批,成本为20万元,售价25万元,相关增值税4.25万元,相关款项尚未收到。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月8日,甲公司销售给丙公司原材料应该确认的应收账款为(    )万元。

选项 A、95.6
B、93.6
C、91.73
D、93.73

答案A

解析 代垫运杂费应该计入应收账款中,现金折扣不会影响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所以计入应收账款的金额=80×(1+17%)+2=9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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